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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運輸中的幾種交付方式和差異在國際貿易中,了解幾種常見的放貨方式不僅可以確保貨物的安全,還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將貨物及時交付給客戶,這意味著可以盡快收回貨款并避免資金周轉困難,下面重點介紹國際運輸中的幾種交付方式和差異:
1.發(fā)布的電傳
。1)定義:電報傳遞的簡稱。通過電子報文或電子信息將提單信息發(fā)送給目的港船公司,收貨人可憑加蓋放電印章的放電部分和放電擔保換取提單提貨。船公司通知目的港的代理在沒有正本提單的情況下放貨。只要證明是收貨人和放貨人,就可以提貨。一般來說,托運人不需要收到提單,收貨人憑身份證明提貨。
(2)過程:放電過程非常簡單。當出具放電擔保時,船公司申請放電。船公司同意后,將提單信息發(fā)送到目的港的船公司,通知目的港的代理人放貨。收貨人可憑放電印章和放電保證換取提單提貨。
(3)優(yōu)點:方便、快捷、安全,可降低提單丟失的風險。
。4)缺點:發(fā)貨人無法控制貨物的所有權,卸貨需要額外收費。
(5)注:并非所有國家都能進行放電,如古巴、委內瑞拉、巴西和非洲的一些國家。
2.海運提單
(1)定義:船公司簽發(fā)的正本提單。它是一種所有權憑證,收貨人可以憑它提取貨物,可以背書轉讓,是一種重要的憑證;托運人將從貨代處獲得正本提單,掃描給CNEE(收貨人的簡稱,即CNEE(收貨人),安排付款,托運人將通過快遞將整套提單發(fā)送給CNEE,CNEE將憑正本提單換取提貨單提貨;海運提單使用較多。
。2)流程:托運人掃描正本提單并發(fā)送給收貨人。正常付款后,發(fā)貨人通過快遞將整套提單寄給收貨人,收貨人用正本提單替換提單到船公司提貨。
(3)優(yōu)點:海運提單是一種所有權憑證。通過這種方式,無提單放貨的風險比其他方式小,并且沒有額外的單據(jù)成本。這種方法常用于國際航運。
(4)缺點:不適合短途海運,容易導致進口交貨延誤并產生額外的滯期費。
3.海運提貨單
。1)定義:海運單的簡稱是提單的一種形式。一旦簽發(fā)SWB,貨物的權利將從托運人轉移到CNEE,這意味著CNEE可以直接提貨。SWB不需要原件和電費釋放費,這種形式的交付可用于受信任的公司。
(2)優(yōu)點:出單快,提貨快,方便快捷,費用比放電低。多用于:收到所有付款后即可簽發(fā)海運單;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子公司負責為外國母公司采購。為了方便提貨,他們可以出具海運單。
(3)缺點:一般沒有辦法控制貨物。
4.在目的港放行單據(jù)
(1)定義:交付的含義。這種提單很少使用,它將在以下特殊情況下使用:如果提單丟失,托運人將向船公司或代理人寫一份保函,以向收貨人放單;提單姍姍來遲,但貨物還是到了。為了早點提貨,你也可以拿著保函去指示發(fā)貨。
(2)應用場景:在沒有特殊情況下,一般不采用這種方法。
5.區(qū)別
。1)SWB是一種已裝船提單,有點類似于放電。一旦SWB得到確認,代理將在貨物到達香港后直接向收貨人放行貨物。如果貨物通過電力放行,即使貨物到達香港的時間很長,只要托運人沒有書面通知代理人放行貨物,代理人也不會將貨物放行給收貨人。
(2)SWB和B/L之間的主要區(qū)別是SWB不具有所有權憑證的功能。提單是一種所有權憑證,可以通過背書轉讓(指示性提單),而海運單不能轉讓。海運單的收貨人只能是海運單上注明的收貨人。 |
長和運雙清專線/DDP/DD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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